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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是一種透過設計師,來演繹一群人對於「生活的期待」的創造行為:期待更便利,期待更有趣,期待更有品味,期待更有意義生活。
「戲劇」與「設計」都有相同的出發點,同樣是演繹著一群人的期待,無論是商業劇還是實驗劇都是,沒有群眾參與的設計或戲劇都是不完整的,就算是只得獎不生產(或無法生產)的設計,也有他的群眾,這是一個為了「設計師的期待」而做的設計,其他的設計師就是參與的群眾。
設計師是設計的導演,材料、技術是演員,客戶是出資者,設計使用者就是觀眾。
設計與戲劇之間如此的相似,那有哪些東西是戲劇有的,而設計卻沒有的?「劇本!」,戲劇有劇本,那設計是否也擁有劇本?

劇本由編劇來創作,再交由導覽來「再詮釋」,同一部劇本可以交由很多導演來處理,可以「保存」,可以「轉移」,可以不斷的「再詮釋」,一個好的導演有1的力量,一個好的劇本也有1的力量,一個好的導演加上一個好的劇本就可能產生1+1>2的力量,如果這世界上沒有編劇,沒有劇本,那就只剩下導演獨自為好的戲劇而單打獨鬥。而一個好的設計師也必須為一個好的設計作品單打獨鬥,如果有「設計劇本」這樣的東西存在,那是不是同樣會產生1+1>2的效果?
如果我們來比較一下,設計與戲劇的運作模式,或許能夠比較清晰的去比較兩者之間的相同與不同。

戲劇與設計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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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的領域,「感觸」就直接跳到「設計師」,中間似乎沒有可以互相對應的東西,這之間應該不是沒有東西,也許是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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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必須獨自完成編劇與導演的工作,這樣的狀況在戲劇的領域也是很常見的,導演自己就有一些感觸,能夠自己寫劇本,但是戲劇的導演能夠選擇自己寫劇本,或是去詮釋別人的劇本,而在設計的領域,設計師就只能自己去創造設計的劇本,因為沒有人會創作設計的劇本來讓設計師「再詮釋」。
如果這樣推論,那無論設計領域或是戲劇領域都是有劇本存在的:
在戲劇的領域,劇本能夠被具體化,編劇把他生活的感觸,藉由文字與圖像去紀錄它,然後劇本就可以保存,就算編劇已經不在了,其他人依然可以很方便的閱讀他的劇本,劇本可以轉移,劇本不是導演個人專屬的,劇本可以由很多導演來詮釋,可以自由的配對,然後產生各種不同組合的結果。
在設計的領域,劇本是存在於設計師的腦子裡,設計師有了某些感觸,在腦中形成了設計的劇本,但他會一直維持「感觸」的型態而不會具體化,而當這個感觸被用文字,圖像,造型等等的方式具體化之後,那就已經不是劇本了,那已經躍進到「設計稿」的階段,縱使還沒完成,那也已經是設計稿的初稿。
個人的感觸難以保存,人會遺忘會死亡,同時也難以轉移,除非科技進步到人的思想可以靠一條USB轉移。而當設計的運作演進到設計稿的階段,雖然產生了可以保存的特性,但卻產生了專屬性,就算是再粗糙的初稿,設計師都不會想要轉移給別人再詮釋,同時也不會想要接收別人的設計稿來執行,因為這時候的轉移被認定為抄襲,或是員工執行設計總監的指令,於是設計的劇本在「保存性」與「轉移性」上面,與戲劇的劇本有很大的不同。

一個人一輩子所能獲得的感觸有限,就算獲得很多感觸,擁有的時間也是有限的,沒有辦法讓所有的感觸都能彙整出一個完整的架構,如果還要考慮生計、嘗試表現形式、應付龜毛的客戶、面對無法妥協的市場機制、以及尚無法克服的技術問題等等,當一個設計師已經足夠把一個人的生命全都填滿了,那還剩下多少的時間能夠去感受去思考,並且能夠彙整出一個完整的想法?
根據統計一個人的人格發展平均到了25歲就會停止然後穩定下來,也就是要改變一個過了25歲的人的喜好、觀念難度會大大提高,而接觸過設計的人都知道設計師的脾氣,除非是為了賺錢,否則設計師對於格調不夠,看不上眼的東西是會拒絕接觸的,不只是單單一句「我對這東西沒興趣」,更像是急著甩掉手上沾到髒東西那樣,正因為設計師的堅持,所以要擴展設計師不同領域的眼界反而會有出乎意料之外的難度,因為設計師對於那些被評價為不夠格的東西會展現出強烈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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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述種種設計師的特性,如果要一個設計師不只好好的當一個設計師還要當一個頂尖的設計編劇,我想應該是「非常的強人所難」,也許這是一個設計師必須具備的(理想)特質,但也應該看看在現實中有多少設計師做到這個高標準,因此建立一種不同於現有的,可以藉由某人將感觸消化、彙整成「能夠讓設計師不排斥的形式」然後進行「保存、轉移以及再詮釋」的設計劇本概念,應該會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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